货物---学校集中采购流程(10万元(含)以上)
第一步:确定采购需求,采购前审批。填写 学院采购申报表等相关资料提交到采购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05室)
第二步:大仪论证。单价十万元及以上的设备(软件类为50万元及以上)同时需提交《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及审批报告》;(详见采购中心链接)
第三步:采管办审核采购文件。学院确定采购方式及评审办法,参照附件中的采购文件模版,根据采购需求形成采购文件
(备注:100万元以上采购办公室需要先系统报政府审批)
第四步:发布采购公告。学校自行组织采购的,校内制定网站公示(5天);委托招标代理的,财政部门指定网站公示,校内指定网站公示链接。
第五步:学校组织采购。按照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学校按照采购文件上约定的时间、地点、流程和评审办法组织采购;
第六步:发布结果公告。学校自行组织采购的,校内指定网站公示(3天);委托招标代理的,财政部门指定网站公示,校内指定网站公示链接。
第七步:拟定和签署采购合同(技术协议)。根据采购结果,项目单位和成交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技术协议),国产设备形成 采购合同(非进口设备)。
第八步:合同执行。国产设备按照合同要求,督促供货商按期供货;
第九步:验收。按照 学院采购验收纪要 执行;
第十步:固定资产及报销。拿到发票后按照固定资产办理要求及财务报销要求办理规定资产及报销手续。(报销时需申购表复印件)
特别说明:严控单一来源采购,确需单一来源采购的,按单一来源采购(特殊事项)流程开展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