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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办公室关于编报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作者:林小秋   时间:2023-10-17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项目经费负责人:

为统筹安排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宁波市财政局《2024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指南》规定,请各学院、各部门和各项目经费负责人科学、严谨地填报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具体通知如下:

一、编报目的

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依据,2024年实施的政府采购计划,必须在编报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之后方可申报,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则无法申报政府采购计划。

二、编报范围

学校各类经费,凡涉及到政府采购的均需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包括两类:一是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共37个采购品目)内的货物与服务采购,详见宁波市财政局《2024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指南》里的编报要求;二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但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也应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三、编报具体要求

政府采购预算是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各部门、各项目经费负责人要在总结现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发展建设要求,认真分析梳理2024年度发展重点和实际需要,各项支出中涉及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依据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框架协议(定点采购、协议采购)管理政策,结合资产配备标准,综合考虑资产存量状况等因素,确定年度采购需求,在编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并将日常通用产品细化到末级采购品目。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请在附表中直接填报预算金额。

2.单项或批量采购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大额采购项目,需自行填写采购品目,采购品目分类按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中的最末级品目进行填报(详见附件2),编报时涉及多个采购品目的项目,且打算整体采购的,可以以项目主要实现的功能或者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品目来确定其采购品目类别。

3.会计、审计服务及车辆租赁、印刷、会议、培训等框架协议采购(定点采购)需一次性编报完成。其中“会议费”、“培训费”的编报要求:开支内容如包含“场租费、餐费及住宿费等”任何一项的都应编报年度采购预算。

4.定点采购“复印纸”由总务处统一进行编报。

5.国库项目经费(指经费编号第6、7位号码为85)开支的应以项目为单位,每个国库项目均需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以上),并在备注栏里注明“国库-项目经费名称与代码”。

6.已招标的服务类项目(指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物业管理、安保等也需填报预算,并在备注栏里注明:已招标,续签。

7.2023年度已申报但未实施的政府采购预算,如2024年度仍需采购的,需重新填报政府采购预算后方可实施采购。

四、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

学校货物、服务及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由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分类、审核后统一报给采购管理办公室。具体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见下:

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机关各部门、图书馆和信息技术中心的行政办公设备项目申报。

2.科研处:负责科研相关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申报。

3.学科建设处:负责学科、学科群相关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申报。

4.总务处:负责机关各部门、图书馆和信息技术中心的行政办公家具项目申报;学校修缮、装修工程项目申报(含所有教室的零星工程维修、窗帘维修、黑板、粉笔、空调等);物业服务(含电梯维保)等服务类项目的申报;公车维持和车辆新增项目的申报;教师公寓等专项类经费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的申报;“832平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专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申报。

5.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实验室相关的仪器设备、配套用实验室家具、实验教学服务类项目、实验室升级改造及新建实验室等项目的申报;所有教室(包括专业教室、普通教室)内的教学设备(含多媒体)、课桌椅和画板等家具的新增、维修、保养等采购项目的申报;专业建设相关的专项项目里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申报。

6.图书馆:负责纸质图书、期刊、电子数据库及图书馆(档案馆)专用设备的申报;负责图书馆(档案馆)设备维护服务等项目的申报。

7.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校各级各类数字化改革和信息化专项建设的货物及服务(含信息技术中心专用设备与服务)的项目申报,负责全校各类校园网络、基础平台和业务系统以及网络安全运维服务的申报。

8.安全保卫处:负责校园安保、智慧安防、消防以及交通设施等项目的申报。

9.人事处:负责博士后、甬江引才工程3315补助、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等经费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申报。

10.各二级学院、启新学院、马克思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本部门名下各经费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申报。

11.其它未明确经费归口管理部门的专项类经费:由项目经费负责人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申报。

各学院、各部门和各项目经费负责人应编准、编细、编实政府采购预算,做到不虚报、不漏报、不少报。

五、编报时间要求及编报形式

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时间为10月17日——10月21日,经费归口管理部门于10月23日之前完成汇总、分类、审核,并报经费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签字后交给采购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05室)。

预算编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下班前。联系人:林小秋,联系电话:663317,88229027。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钉钉。

六、其他说明

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完成后,采购人应按时申报政府采购计划。除年中新增的经费项目,一般不再追加政府采购预算。

2.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因周期较长(一般约需2-3月,其中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至少要提前30日),且国库资金有支付进度要求,请各学院、各部门和各项目经费负责人务必提前做好政府采购各项工作安排。


附件:

1.宁波市财政局《2024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指南》

2.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

3.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表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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